关于清理学校公租房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有住房管理,请现正租住学校公租房的教职员工于9月13日之前向后勤管理处1213资产科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由郴州市不动产中心提供的无房证明(已婚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已购房但未交房或已交房但未满一年装修期的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注:本人手机登录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直接查询和打印出本人的无房证明)。
湘南学院公租房申请表(附表1)。
三、湘南学院公有房屋租赁承诺书(附表2)。
属学校引进人才的可不交无房证明但必须交附表1和表2。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将按应退房处理,凡符合退房条件仍拒不退房的,学校将按湘南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转告本部门相关教职员工。
联系电话:徐老师(18975555275)
湘南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9日
一审:寇森 二审:冯智 三审:欧阳瑞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