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防疫形势严峻,进入疫情防控特护期,为切实落实省、市、学校和我处防疫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储备必要的防疫物质,包括测温仪、口罩、场所码、消毒液等。
2、为进店的消费者测体温,要求戴口罩、扫场所码、保持米距。
3、工作人员在营业期间必须戴口罩。
4、认真做好营业场所日常保洁和消杀工作,消杀要有记录。
5、每天上午十点前将员工的两码状态和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凡有异常的,必须第一时间向我处报告。对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员工,坚决不能让其返岗。
6、凡工作人员离郴、返郴的,必须提前向我处报备。
7、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并建立好台账。
如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我处将与市场监督局联系,要求停业整顿。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2年3月28日
一审:寇森 二审:刘军辉 三审:屈立华